申请美国签证,最有利于自己的是在面签时提供具有“约束力”的证明材料,如您的工作、财务状况、旅行计划等。当然了,如果申请人有房产证、车产证这些资产,可以在面签时带到使馆。
签证官在面谈时会个别考察每位申请人,同时考虑申请人的情况,旅行计划,财务状况和在美国境外的约束力,以确保申请人在短暂旅行后会离开美国。
一、什么是“约束力”证明?
“约束力”涉及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的联系。“牢固约束力”的定义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例如:
• 你的工作;
• 你的住宅及/或
• 你的社会及家庭关系。
如需申请美国签证,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INA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
•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比如参加商务/休闲/医疗活动。
•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
•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
二、美国签证申请流程:
第1步:在线完成签证电子申请表(DS-160)的填写。
第2步:缴纳签证申请费,预约面谈。要预约面谈,需提供以下三条信息:
– 护照号码。
– 签证申请缴费收据上的编号。
– DS-160确认页上的十(10)位条形码编号。
第3步:请按照约定的时间到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进行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