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事业承载未来,科学发展不辱使命。近期 2026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规模正式更新,目前项目评审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最终录取结果将于 2026 年 6 月正式发布,请各位申请者持续关注官方动态。下文为两大项目完整官方指南及相关政策细则,内容无删减。

一、项目整体选派规模
结合最新更新内容,2026 年国家公派相关两类项目选派名额明确划分如下:
-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2026 年选派规模1300 人
- 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2026 年选派规模400 人
二、2026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完整指南

(一)选派计划
- 选派总人数:2026 年本项目选派规模设定为 1300 人。
- 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
-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资助期限统一为 3-6 个月;
-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资助期限统一为 3-12 个月。 留学期限严格按照拟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中标注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不得超出留学期限(通常二者保持一致)。最终具体时长以官方录取文件为准,在录取阶段完成核定。
- 选派方向:重点支持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正规机构开展研修。
- 境外单位联系方式:申请人可依托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也可自行对接联系,落实境外留学单位。
- 资助内容:包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以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覆盖在外学习生活相关开支,可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具体资助标准与执行方式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落实。
(二)申请条件
本项目所有申请者均需符合《202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通用申请条件,同时按照申报类别,满足对应专项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面向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
(1)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即 197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身份要求:必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3)业绩与资质要求:在职期间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较高学术造诣与行业影响力,可牵头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产出具备重要学术价值的成果。优先选拔 “双一流” 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国家级重点教学 / 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 / 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行政管理人员原则上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备优秀政策水平与综合管理能力;
(4)材料要求:提交申请时,必须已取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2. 访问学者(面向优秀教学科研人才、管理人才)
(1)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即 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身份与工作年限:须为国内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学历对应工作年限要求:本科毕业者需具备 5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者需具备 2 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者无工作年限硬性要求;
(3)工作经历:原则上主持或参与过研究项目、课题,或是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的参与人员;
(4)材料要求:提交申请时,必须已取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3. 通用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外语能力需同时满足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标准,以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即可:
-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标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 分(含),听力部分≥18 分(含),口试总分≥3 分(含);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 分(含);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 分(含);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 分(含),口试总分≥3 分(含)。
- 学历资质: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且所学专业语种与留学目的国通用语种保持一致。
- 境外经历:近十年内,在同一语种国家 / 地区连续留学满 8 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公派留学 3 个月(含)以上。
- 培训证书: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完成对应语种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英语需高级班证书,其余语种需中级班证书)。
- 主流语言考试达标
- 雅思(学术类):6.5 分;托福网考(ibt):95 分;
-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 级;
-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3 级;
- 韩语:达到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3 级。
- 小语种国家要求:前往上述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国家留学,需通过境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语种面试或考试,达到对方语言要求,相关证明需在邀请信中标注,或单独出具官方证明。
补充说明:若申请时外语暂未达到派出标准,但获得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依然可以提交申请,同时需附上 WSK、托福、雅思等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作为能力佐证。此类人员若评审录取,必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语种培训,或自主报考相关语言考试,达标后方可派出。在综合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已合格的人员。
(三)申请与录取规则
- 选拔原则与流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的选拔模式。
- 网上报名时间:4 月 10 日 0 时至 4 月 30 日 14 时。申请人需在该时段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完成线上报名,按照官方《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全套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 申请人责任:申请人需按规定时限、流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因材料问题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推选单位职责 推选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开展推荐工作,全面审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申报资格、学术潜力、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内容,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并明确公派留学考核要求。推荐前,单位需向申请人明确本单位公派留学申报条件与相关规定。对于虚假、信息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推选单位有权予以退回。
- 材料流转规则:推选单位审核完毕后,统一将材料提交至指定受理单位,再由受理单位汇总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接收个人申请。
- 受理单位审核内容:受理单位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负责申请材料接收与初审工作,具体核查内容如下: (1)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本项目全部申报条件; (2)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与内容是否符合规范; (3)依据外方邀请信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若个人申报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未超出对应留学身份最长资助期限,则按照个人申报时长核定; (4)核准申请人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
- 材料上报时限:受理单位需在5 月 20 日前,通过线上信息平台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公函、初选人员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无需寄送纸质书面材料。
- 专家评审考察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1)申请人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养与未来发展潜力; (2)申请人过往工作业绩、获奖情况; (3)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拟研修专业的应用前景; (4)留学目的国、境外院校 / 合作学者在对应学科的科研水平、国际认可度及科研接待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学科实力、官方推荐意见。
- 录取结果公布:2026 年6 月 30 日前正式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并下载、打印官方录取文件。
(四)派出与管理规定
- 资格有效期: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 年 12 月 31 日,逾期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失效,不予保留。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调整留学期限、延期派出的申请。
- 派出前期准备: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手续前,申请人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核查是否需要补充材料。遇有问题,按照录取国别 / 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 管理模式: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管理制度。派出前,留学人员必须按要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查询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同步完成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办理,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预订国际机票。
- 派出手续审核:推选单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办理派出手续过程中,严格审核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等核心信息。
- 境外报到要求:留学人员抵达目的国后10 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配套材料,前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确认资助起算时间,具体遵照驻外使(领)馆要求执行。
- 境外行为规范:留学人员在境外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公派留学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约定,主动接受境外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驻外使(领)馆的管理与指导,满足奖学金持续发放条件。
- 归国相关要求:留学人员需严格按照协议完成研修计划,落实国内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按期回国并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推选单位汇报留学成果,并在回国当日起 3 个月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回国信息登记。
- 推选单位全程管理职责 (1)录取后管理:及时掌握被录取人员思想动态,对存在问题人员不予派出;合理统筹在岗工作,督促人员按期派出; (2)行前管理:组织内部政策培训,宣讲公派留学规章制度;统一安排出国体检、心理健康测试;指导人员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行前培训,全程协助、审核派出手续办理; (3)境外跟踪管理:实时了解境外人员学习生活情况,指定专人对接联络,督促其完成访学 / 研修计划;将境外综合表现纳入人才考核体系,在人员遭遇困难时提供帮扶; (4)协同配合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留学基金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驻外使(领)馆开展各项工作,保障留学人员学有所成、按期回国服务; (5)归国考核总结:人员回国后开展专项考核,评估留学成效;定期总结本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选拔、派出、境外管理、归国发展全流程工作及成果。
- 成果标注倡议:鼓励留学人员在依托本次公派资助完成的论文、科研项目、学术成果发表或公开时,标注 “本研究 / 成果 / 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五)附则
- 违规处置规则:在选拔录取阶段、公派资助期间,若申请人 / 留学人员出现违反《选派指南》、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违背公序良俗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一经查实,国家留学基金委可采取退回申请、取消录取资格、终止资助、违约追偿等处置措施。
- 时间标准:本指南内所有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解释权限:本指南最终解释权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所有。
三、2026 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完整指南
本指南同样发布于 2026 年 01 月 04 日,来源为国家留学网,页面人气 35242 人次。本项目依据《202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制定,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全权负责组织实施。
(一)选派计划
- 选派总人数:2026 年本项目选派规模设定为 400 人。
- 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博士后留学期限、资助期限统一为 6-24 个月。留学期限按照拟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中标注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不得超出留学期限(通常二者保持一致)。最终具体时长以官方录取文件为准,在录取阶段完成核定。
- 选派方向:重点支持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正规机构开展研究工作。
- 境外单位联系方式:申请人可依托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也可自行对接联系,落实境外留学 / 研究单位。
- 资助内容:包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以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覆盖在外学习生活相关开支,可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具体资助标准与执行方式按照国家现行规定落实。本项目额外允许境外合作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二)其余管理条款说明
本项目在申请条件、外语要求、报名流程、评审规则、录取时间、派出管理、资格有效期、违规处理、时间标准、解释权限等所有细则,均与上文《2026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项目指南》对应条款完全一致,统一执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