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追踪学科发展前沿,提高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有关高校(名单附后)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鼓励并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与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的强强合作和强项合作,选派一大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对于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者来说,出国是一件很荣幸的事情,访问学者大都是一些学者、大学教授或者主任级医师,对于年轻人来说确实少见且有一定难度。但是51访学网小编相信,如果在申请过程中多多注意关键地方,把握好机会,将可以避免的问题及早考虑到,成功申请并非像想象中那么困难。下面51访学网团队总结出以下问题,希望引起申请者注意。
青年教师、科研人员可以申请“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中层(含)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可以申请“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一般单独发通知,安排在第二批(9月1-10日)申请,次年统一由国家出国基金委安排派出。
出国期限须按规定期限申报。访问学者的出国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12个月,博士后的出国期限不能低于6个月或超过24个月。2016年博士后出国期限调整为6-24个月。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另外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学费资助。
2、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3、必须有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国外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
4、申请者须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