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应为中国大陆公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 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3. 应在过去四年内(2014年8月31日以来)没有在美留学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 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申请。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年龄原则上在35-50岁之间(1968年8月31日及以后、198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7. 被推荐人选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研究课题确有必要到美国进行研究及有志于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人民相互理解者。
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阅附件1。
三、资助内容
1. 国家留学基金为选派人员提供赴美(至入境地)国际旅费。
2. 中美双方共同为选派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含回国旅费)。
被选派人员资助期限为10个月,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留学人员须连续在国外研修10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
1. 请按照“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工作中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未在美工作或学习过的申请人。
2. 各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于2018年7月1日-8月31日间分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及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美方报名网站http://iie.embark.com/apply/visitingscholars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在两个网站上申报者将不予受理。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相关单位负责申请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具备受理资格的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不具备受理资格的高校须通过本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受理单位提交申请。请受理单位务必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在职证明)及电子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避免因公函未按时到达影响申报电子数据的接收及后续评审工作。
1. 2018年10-11月:资格审核及通讯评审
2. 2018年12月初:面试
3. 2019年1月:公布获提名人员名单
4. 2019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行前集训
派出时间预计为2019年9月。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员据此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联 系 人:王克/常全生
联系电话:010-66093593/66093556
传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fulbright@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
邮 编: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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